具有坚好无隙白檀木纹理原色和芳香的檀像雕刻精品,大头部和短膝下姿态体现了小像特有表现手法。体形纤细,双臂外张、前臂下垂的动作令人感受到强烈的平安(794-1185)初期风格。虽然是小像,但大五官、深邃脸型的造型情感与同时代新药师寺药师如来像的威容可以说是异曲同工。
饰物、持物、天衣等游离身体的部分也与本体雕在一起,镂刻精致。只有大部分的发髻(后方)、右前臂前端以及部分的璎珞等采用其他材质拼接。头发(群青)、唇(朱)、眉目(墨)、璎珞(朱和青)施有色彩,衣服边缘与净瓶绘有金泥花纹,此外雕刻的木纹理均保持原色。台座反花及框的用材与本体不同,莲瓣表面的花饰也使用小材。
十一面观音像的头上面(观音佛面上方的面孔)除左面之外,均表情慈祥,右三面露下齿,可知造型标准依据十一面观音经之中北周的耶舍崛多第一译和唐代阿地瞿多的第二译中记录的“似菩萨面,犬牙上突”的规定。而左侧的头上面是与天王脸相似的怒容,一般认为与唐玄奘所译(第三译)“嗔怒面”相对应。本像的头上面基本依照旧译本,但部分采用新译本,这一点值得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