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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为明(1295~1364)为二条为藤(?~1324)之子,歌人(诗人)。作为《新拾遗和歌集》的编纂者,在作品完成前逝世,因此由顿阿(南北朝时代的歌人,1289~1372)继承其衣钵。为明的书法流传有自题的“咏草”(个人收藏),可见其受到了法性寺流及定家流的影响。本帖中记载有书写于元享4年(1324年)的批注和二条为世、二条为定等的传授批注,以及贞应2年(1223年)7月23日藤原定家(1162~1241)的原始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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